晋工教字〔2015〕16号
省属各高职院校、工会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围绕我省“六大发展”目标和“当好主力军,建功十二五”劳动竞赛活动要求,进一步促进我省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提高,提升广大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,为山西转型发展做贡献。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与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2015年度全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
(一)本次竞赛科目设三个组别。
第一组为:人文社会学科(含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管理学、艺术学、体育学);
第二组为:自然科学基础学科(含理科);
第三组为:自然科学应用学科(含工学、农学、医学)。
(二)参赛对象和名额。
省属高职院校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。每所院校每组可推荐3名教师参加省决赛,即:人文社会学科可报3名,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可报3名,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可报3名。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年龄在40岁以下(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)。
二、竞赛办法
(一)初赛。各院校自行组织初赛,选拔推荐决赛教师。
(二)决赛。拟定于10月下旬举行。决赛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三、表彰奖励
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。
(一)个人奖。每个组别根据选手综合得分,设特等奖1名,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5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教育厅颁发相关证书、奖杯(奖牌)。对获得各组别特等奖、一、二、三等奖的选手,按程序拟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请记功表彰。
(二)优秀组织奖。对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。
四、组织领导
(一)成立教学竞赛组委会。组委会下设竞赛评审委员会、监督仲裁小组、竞赛办公室。组委会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、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。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。
(二)竞赛评审委员会。由各院校推荐相关专业教学名师和专家教授组成(副教授职称以上)。每个组别由7名评委组成。
(三)监督仲裁小组。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。
五、报名要求
(一)凡报名参加省级决赛的选手,必须是各院校初赛取得最前名次的教师,年龄在40岁以下。
(二)各院校按规定人数组队报名,组队由领队1人、选手若干人组成,不接收个人报名。
(三)参赛选手报名时,需填写《2015年度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决赛选手登记表》,提供竞赛教学大纲、教学设计、课堂教学PPT讲稿及目录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。
六、评委推荐
各院校可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评委人选2名,推荐人选应在专家、教学名师中产生,副教授职称以上。评委使用由主办单位确定。推荐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。
七、其它
本通知未尽事宜,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尹玉平 孟桂玲 王朝霞
电 话:0351-8380289(可传真)、8380587、8380586(可传真)
邮 箱:sxsjkwwtgh@163.com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