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共青团中央下发《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17年度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决定》(中青发【2018】5号),授予我校《晋商魂》歌舞剧社特别团支部2017年度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的荣誉称号。
“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”,《晋商魂》歌舞剧社特别团支部迄今已迎来送往了四届学生,大家用汗水和泪水浇灌出这朵别样的“社团之星、艺术之花”。歌舞剧《晋商魂》已连续四年被列为“山西省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剧目”,团支部也获得了“山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”和“团中央活力团支部”称号,如今,又被评为了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。这些荣誉无不来自团组织的凝聚力,党团员的影响力和全体成员的战斗力!
《晋商魂》歌舞剧社特别团支部是我校“社团建团”的成功范例。校团委坚持按照“加强引导、规范管理、重点扶植、打造精品”的理念,通过起步试点、适度发展、成熟推广三个阶段循序渐进地推进社团团支部创建工作,旨在推进我校全过程自主管理和团学一体化建设。经过探索,社团团支部已成为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,成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亮点,充分发挥了共青团的凝聚和引领作用。
校团委将进一步深化基层团建、创新团建,将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的指标量化、固化、活化,以便推广基层团建,更好的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引导好青年学生的向好向善,实现好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。
(田茂鹏 图/文)